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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关于受理2026年第二批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相关通知

2026/05/19 1.6w 阅读 151 点赞

为保障因工负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 第二十三条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查看,不提交;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一寸近期照片一张;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单位申请应盖章!

三、受理时间

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

四、资料审核时间

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

五、受理地点

辽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楼304房间(白塔区新华路502号)

联系方式:0419-2138889

温馨提示:建议到现场领取申请表,现场领取的申请表已经是装订成册。

附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pdf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