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按照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备赛工作,决定对无参赛选手项目面向全市再次征集参赛选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
2026年7月至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在鞍山市举办58个集中赛项,在沈阳、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6个市举办30个分散赛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赛项设置
共设置88个赛项,其中世赛项目45项、国赛精选项目33项、省赛精选项目10项。
(四)报名条件
年满16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并在我省工作、生活、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的就业人员、居民或在校学生(以学籍、社保参保记录等相关材料为准)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其中世赛项目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云计算、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数字建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或通过竞赛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能以选手身份参赛。已通过竞赛获得“辽宁技术能手”称号或申报资格人员,不可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竞赛。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五)报名要求
每个项目原则上选派2名(组)选手。大赛设立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竞赛信息、技术文件和竞赛结果。
二、 技术工作
省赛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对标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标准,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技术特征和重点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组织制定大赛方案、技术文件和比赛用题,明确大赛规则和技术标准。其中技术文件经组委会审核后,不晚于赛前30日公布。
三、奖励政策
(一)资金奖励
对各项目前3名选手,依次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选手,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及荣誉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各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认定高级技师(一级,若本职业最高等级未设置高级技师的,认定到最高等级,下同);第2、3名选手可认定技师(二级),其中已具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优胜奖选手及其他成绩合格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其中优胜奖选手已具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技师(二级)。
各项目第1名为学生身份的选手,可认定技师(二级);第2、3名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其中具备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技师(二级);其他获优胜奖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
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颁发低等级证书。
(四)优先入选辽宁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将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有关赛事的省级集训队,代表辽宁参加全国比赛。
(五)其他奖励
各项目取得前3名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到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职业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聘用获奖选手担任兼职教师。各项目第1名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参照“辽宁技术能手”破格申报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或个人对照再次征集参赛选手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填报《选手报名表》(附件2)并附一年内免冠1寸蓝底相片(jpg格式,2mb以内,电子版)于6月27日15:00前将材料报送至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鉴部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昀
联系电话:0419-2128080
电子邮箱:624448262@qq.com
附件: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