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全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一)申请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和社会组织。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2025年招用)、2024年(2026年招用)。
(二)申请条件。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的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政策补贴范围之内。
二、补贴标准
每人1500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如需要);
2.被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身份证复印件;
3.被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4.被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需要)或劳动合同备案要素表;
5.《辽阳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认定表》(附件1)
上述材料可通过系统获取的可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参保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认定表》(附件1)
2.审核公示。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含隐藏部分位数的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补贴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过县(市、区)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单位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办理时限及申报期限
人社部门按月接收申请。
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在2026年11月以后招用相关人员的企业申报时间可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辽阳县: 0419 - 7677622
灯塔市: 0419 - 8558021
白塔区: 0419 - 2142731
文圣区: 0419 - 3233743
宏伟区: 0419 - 5166157
弓长岭区:0419 - 5809863
太子河区:0419-4121534
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