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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森林草原防火公告

2026/02/27 1.9w 阅读 467 点赞

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我市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进入林区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

二、禁止在林区范围内烧荒、吸烟、野炊、上坟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林业生产中烧除断木、腐枝及林下植被物;

四、禁止在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烧荒、烧秸秆、茬子;五、禁止在公路两侧林带内焚烧枯枝落叶和其它用火行为;

六、禁止其他一切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给予行政和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辽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请广大市民及游客在游览我市各景区期间,自觉遵守《辽阳市森林草原防火公告》相关规定,严禁携带任何火源、火种进入景区,共同守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与游览秩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