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辽阳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防范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减少人民财产与电力设施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依法划定的辽阳市电力线路保护区予以公告。
一、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范围
1.设施类型
高压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
2.设施位置及规模
见附件。
二、依法划定的保护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电力设施的具体情况,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如下: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50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2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22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66kV架空线路: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1-1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2.地下电缆保护区:
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三、划定保护区的必要性
1.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划定保护区可以有效防止在电力设施附近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如建筑施工、植树、开挖等。
2.维护公共安全:
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划定保护区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是电力供应稳定的基础,划定保护区有助于减少因外力破坏导致的停电事故。
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