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医保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实际工作推进中,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二是落实《市医保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为深入贯彻法治建设提供保障。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体系,常态化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
二、优化医疗保障职能转变,推动更好发挥作用
一是深化权责清单管理运用,根据省医保局及市委编办要求动态调整权责事项目录。二是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便利性,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互通优势,深入推进“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服务上线运行。三是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针对经参保地认定的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享受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无需返程申报。四是全面落实“凭卡(码)就医”便民举措,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系统自动识别参保状态及家庭共济资格,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直接完成“一站式”结算,同步实现家庭成员共济账户联动支付。五是优化服务设施强化业务协同,在医保标准化经办大厅增设新版自助一体机,拓展服务功能,实现个人参保权益证明和结算清单打印。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制定《辽阳市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报备公示。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落实《辽宁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数额规定》,促进我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提升。三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四是开展“净源”专项行动,实行双审查模式,确保出台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五是继续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行政处罚案卷合格率100%。三是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局网站公示。四是主动完善制度制定和执行,修订《辽阳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50余条。二是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带头守法诚信,无不执行生效判决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医保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