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作为基本社会公共信息和重要的历史文化载体,与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活动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品质的提高,我市部分无名称的街路巷服务功能得到了高度提升。为方便社会各界使用,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主城区内11条道路名称,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命名原则
(一)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道路名称结构: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即“XXX街(路)”“XXX巷(胡同)”。按照辽阳市城市地名道路通名划分基本原则,东西走向通名为街,南北走向通名为路,巷、胡同不区分走向。
(四)地名用字、读音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二、命名要求
命名应来历合理、含义健康、系列规律、文化浓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相关要求,不得使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
三、命名办法
参与者提出命名方案,方案需明确道路标准名称、地名来历和含义。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
参与者提出命名方案后,可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发送(投递)到辽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辽阳市主城区街路命名”字样。
联系人:罗占军;联系电话:0419-2126758;电子邮箱:Lysdmb@163.com
通信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民政局南塔楼319室。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附件:辽阳市主城区部分未命名街路基础信息(请自行到辽阳市民政局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