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3月3日11时起,将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升级为橙色预警(II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预警期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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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3月3日11时起,将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升级为橙色预警(II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预警期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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