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全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享受补贴期限
此次申报享受补贴期限为2025年7月-12月
四、受理时间
补贴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26年1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附件1);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用人单位自行下载 。
六、相关名词解释
1.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2年内:指自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2年内。
3.小微企业:可在“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中查询。
七、其他事项
1.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请该项社保补贴。
2.2026年度开始,该项政策人社部门按月接收申请,不再另行单独发布申报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419-2140904
地 址: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405室(新华路500号)
附件:
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