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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关于举办辽阳市2025年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2025/06/16 7.7k 阅读 504 点赞

全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各高校、企业自主培训评价等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落实,提高考评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参照《关于举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和考评员示范性业务培训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于2025年7月举办考评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企业自主培训评价组织以及有关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2.热爱技能人才评级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考评员须具有高级(三级)以上技能等级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考评员须具有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考评员工作一年以上。

4.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职业领域高级(三级)以上技能等级;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本专项职业能力证书3年以上,且为相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经营性企业管理者或教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和规章;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实施步骤和程序;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等。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申报人员需填写《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申请表》(附件1)、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企业自主培训评价组织以及有关行业、企业和院校汇总填写《申报参加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业务培训信息汇总表》(附件2)。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联 系 人:崔丹

联系电话:0419-2139338

电子邮箱:2446429259@qq.com

附件:1.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申请表.xlsx

2.申报参加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业务培训信息汇总表.xlsx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