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辽阳市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人社发〔2023〕39号),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开展2025年市级劳务品牌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评审对象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上报的劳务品牌及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建设的劳务品牌。
二、认定评审内容
对申报的劳务品牌从制度管理、培训能力、推荐就业、维护品牌及跟踪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认定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5月28日前,县级人社部门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依据认定标准如实填报《辽阳市市级劳务品牌申报表》及《承诺书》(附件1),并对申报主体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级人社部门。
2.初步筛选。5月30日前,县级人社部门分别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市级劳务品牌上报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建设的劳务品牌,由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市级人社部门复审。
3.专家评审。6月9日前,市级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市级劳务品牌认定标准,采取“资料评审+实地核查”的方式分别对各地上报的劳务品牌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拟认定名单。
4.社会公示。市级人社部门在官方网站对拟认定的市级劳务品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认定评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责任分工,确保认定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工作原则。各县(市、区)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做好申报的单位的指导工作,全面真实地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好《申报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认定评审资格。
3.其他事项。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材料统一以PDF形式上报至jycyfwb11@163.com邮箱中。
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