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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转发近日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补充通知

2025/06/24 2.3k 阅读 470 点赞

6月份应届毕业生认定中的学籍学历核验问题比较集中。目前系统允许申请人于认定通过后进行“补充学历信息”操作,该功能已经上线。申请人看到的界面如下:

请应届生在报名信息时注意以下几点: 

1.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前,无需在个人信息中心录入学历信息。在学位证书信息页面录入“无学位”信息。

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是否在校生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可同步学籍进行报名。具体可参考网站“咨询服务”栏常见问题13的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2.现场确认前,如果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学历信息学信网可查询验证,需自行在个人信息中心核验学历信息,然后修改报名信息,“是否应届生”选项选择“非在读人员”,点选相应的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的修改可参考网站“咨询服务”栏常见问题18的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

3.如果现场确认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历仍不能核验。则于认定通过后,及时登录账号,查询报名信息,点击操作栏对应的补充学历按钮,及时补充有效学历信息,以免影响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


附件1 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docx


附件2 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问题.docx



辽阳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