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辽市民函〔2025〕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辽阳市党的建设研究会等10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要求被抽查的社会组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证明材料作为整改报告附件),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2025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结果
20250723 附件 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抽查结果.xlsx
辽阳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