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辽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总人口(户籍人口)166.6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4.85万人,占总人口32.9%;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36.50万人,占总人口21.9%。
2014—2024 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市总人口比重

二、老龄工作顶层设计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对相关老龄工作任务做出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突出抓好“一老一小”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为全年的老龄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2024年4月,辽阳市发展改革委制发了《辽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任务分工》,提出了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适老化改造等具体措施,为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4年4月,市委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调整作出部署,市、县级民政部门承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工作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门。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调整了新一届市老龄委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共28个,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帮”,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稳固基础。
2024年8月,市民政局联合14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辽阳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民发
〔2024〕10号),安排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259万元,用于老年人助餐补助和助餐点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
2024年10月,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辽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辽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会议对持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一)养老保险
截至2024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24478人,比上年增加3972人,其中参保职工433056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91422人,分别增加-4317人、8289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46300人,比上年增加3886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390000人、离退休人员人数356300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06700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200000人,比上年增加3529人。
2024年,我市落实《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3元)、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下增加15元,15年以上部分每满
1年增加1.6元)及倾斜调整(70-79岁每月增加30元,80岁以上增加60元),进一步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二)医疗保险
截至2024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46100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17400人,其中在职职工321800人、60岁以上离退休人员29560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28700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参保人数262200人。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为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医保部门也在不断优化医保政策,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
(三)基本生活救助
截至2024年末,全市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464户、48636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330户、12068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2270人,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口18.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7134户、36568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18314人,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50%。
(四)优待惠老政策
2024年,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的老年人8706人,其中,80-89周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3304人,90—99周岁以上老年人5307人,百岁老人95人。2024年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约947.586万元,
此外,2024年全年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公交车免费卡使用9,787,019人次,60 -69周岁老年人优惠卡使用5,895,811人次,为老年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辽阳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发展,2024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7%,超额完成三年行动2024年目标。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占比85.7%,提前一年完成三年行动目标。同时,我市不断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形成了一系列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截至2024年,享受80周岁以上半失能低收入养老服补贴的老年人2525人,发放津贴137.735万元;享受经济困难的60—79周岁失能、半失能养老护理补贴的老年人676人,发放津贴43.695万元,全年累计支出老年福利补贴资金1052.05万元。
(三)养老服务质量
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年服务8万余人次,为特困、空巢老人提供了便利服务。打造的4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辐射42个社区,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方面,建立双“三员三包一报告”等制度,举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3项活动,每半年开展消防演练,确保了全市养老机构零事故,为老年人提供了安全的居住环境。
五、老年健康服务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辽阳市卫健委积极优化老年健康服务,2024年申报老年友善机构23家。市残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老龄残疾人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老龄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等服务,2024年,为1405名老龄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康复,为276户老龄残疾人提供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改善了老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二)医养结合
简化审批程序,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截至2024年末,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98家,其中有12家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其余86家全部与医疗机构建立结对签约服务,实现了医养结合的全面覆盖。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老年人社会参与
按照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铃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鼓励老年志愿者就近就便参与全市养老志愿服务,利用所学所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向社会传递正能量。2024年末,我市老科技工作者及会员志愿者总数为1.6万人,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08场次,参加志愿者人数为5000人,老年志愿者在社区服务、文化宣传、关爱老年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举办“敬老月”启动仪式
2024年“重阳节”当日,我市在中华广场成功举办“浓情敬老,情暖夕阳红”敬老月启动仪式,并同步开展“赠人玫瑰 手留余香——民政福彩公益慈善宣传”主题晚会。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共同为“敬老月”活动启幕。主题晚会融合精彩节目表演与孝老敬亲典型宣扬,现场近500名观众通过活动,深入了解我市近年老龄工作喜人成果、“敬老月”活动核心内容及具体工作举措,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有效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与重视程度。
(三)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丰富老年精神生活。市博物馆定制老年人专属导览服务,以历史、民俗等领域为核心设计路线,搭配专业讲解员,并通过休息区、急救包、无障碍设施保障体验,定期举办特色展厅活动与历史讲座,在丰富精神生活的同时助力传统文化传承;其开展的“守望丰碑 薪火相传”红色主题展巡展,结合大学生志愿者的生动讲解,让老年群体深切感受红色文化魅力,激发爱国情怀。
文体中心各场馆增设无障碍设施与辅助工具,提供专属导览及一对一志愿服务,提升老年观众参观舒适度。市艺术馆推出非遗鼓乐讲座、中医讲座、京剧演唱会等活动,以多元艺术形式滋养老年生活。
搭建老年活力平台。市体育馆与体育中心聚焦老年人健康需求,举办国际麻将赛、全民健身体质测试、太极拳及健身气功比赛等体育活动,同时开设科学健身大讲堂,涵盖健身气功、心血管健康、陈式太极拳等内容,帮助老年人科学运动;还举办老兵门球友谊赛、重阳节老年人门球比赛及各类联谊演出,既强健体魄,又增进交流。
市图书馆依托襄平书院市民文化大讲堂,开展腰痛防治、口腔健康、高血压防护等健康讲座,并为老干部大学分馆补充数百种图书,从身心两方面为老年人健康保驾护航。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
筑牢老人防诈防线。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持续做好老年人防诈反诈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以2024年“敬老月”活动为抓手,联动市公安局反诈骗支队专业力量,在太子河区铁西街道北园社区、白塔区文圣街道魁星社区开展防诈反诈主题宣讲,系统科普法律知识与防范技巧,重点拆解保健品推销、高利返利、预收养老服务费等常见诈骗套路。通过精准化、场景化宣传,有效提升了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保障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涉老诈骗,市公安局开展“反诈护老”专项行动,深入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举办反诈讲座12场,受众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和能力。
开展涉老产品专项整治。2024年,全市共检查涉老养生保健产品经营单位241家,共查处涉老养生保健产品违法案件10件,引导注销经营保健品的经营户9家。规范了涉老产品市场秩序,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各种媒体,开展老年人法律权益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律专家深入社区、村镇开展法律讲座,向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尤其针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公证服务等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讲,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深刻了解自身权益,学会维护自身利益,有效预防老年人权益受损。
同时,司法局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专门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老年人绿色通道,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依法维护,及时解决老年人在医疗、住房、养老金等方面的权益问题,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